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
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
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(以下簡稱「本場館」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蒐集您的應徵資料時,應告知下列事項:
一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:基於本小組招募計時服務人員及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依本小組招募報名表所載之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欄位,將包含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email、電話及個人照片。
三、個人資料使用範圍:您的個人資料僅用於製作招募審查相關表單、通知錄取訊息及資料分析等人力招募用途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及對象: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小組處理利用,並自報名表蒐集日起保存一年,逾上述保存期限後,本小組即停止處理、利用並刪除之。若您經錄取成為本小組計時服務人員,前揭個人資料將依本小組員工個人資料保護方式處理之。
五、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您得於報名表保存期間內查閱、請求複製本、更正資料、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所提供之資料,請洽本小組招募業務聯絡窗口辦理。
六、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選擇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整時,本小組將無法判斷您的個人資料正確性及通知錄取相關訊息,亦無法評估所應徵職務之適任性。